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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工作”实施细则五十一条

外国语学院“六进工作”实施细则五十一条

一、党建工作进楼栋

第一条:建立静庐A栋学生党支部,由党总支干事担任楼栋学生临时党支部书记。

第二条:临时党支部委员共设七人(书记除外),设一名学生副书记,副书记由本学院的学生担任,其他成员由外语学院、法学院、资环学院的学生担任,其中法学院2名,资环学院1名。

第三条:楼栋学生临时党支部每年九月底以前完成改选工作,在选拔支部委员时要

征求相关学院党总支的意见。

第四条: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五条:党支部要做好楼栋党员登记备案工作,不定时对党员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做好学生党员宿舍的挂牌工作,对宿舍内务好,人员之间和谐,寝室成员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的党员宿舍标示为“党员示范寝室”,评比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示范寝室”采取滚动性原则,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取消。

第七条:临时党支部负责学生宿舍每楼层学生党员值班岗的安排,对于值班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每学期可向本学院学生党支部推荐在楼栋工作中积极的同学为建党对象,同时有权审查党员发展工作中,发展对象在宿舍的表现情况,对表现不佳的发展对象可以提出异议。

第九条:学生党支部成员应积极配合楼栋党支部的工作,在确定“建党对象”和“发展对象”时应主动征求意见。

第十条:将有关党支部的活动情况,活动措施以及发展情况在学院制作的宣传栏中进行公布和公示,并完成一期在学院文化建设进楼栋的文化宣传工作。

二、党团干部进楼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建立楼栋办公室,C栋101室为党总支办公室,C栋103室为分团委办公室,党总支和分团委干部,除党总支书记外,其他所有人员均搬到楼栋办公室办公。

第十二条:组建楼栋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主任,党总支干事、分团委书记或分管楼栋工作的辅导员任副主任,设立楼栋长和楼层长。

第十三条:负责制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学生寝室公约,制定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和“文明寝室”检查标准,制作宣传栏,组织“文明寝室”的检查和评比。

第十四条: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和调整,学生宿舍维修的协调工作。处理寝室突发事件,制止不良现象和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利用有利条件,建立学生之家阵地,准备适当的桌椅,为学生开展活动和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建立值班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时间段,安排值班岗,配备好值班记录本,建立楼栋巡查制度,负责楼栋的巡查。

第十七条:定期召开楼栋管理委员会会议,汇总有关情况,安排落实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审批学生外住的申请,进行学生晚归的检查和处理,有权对晚归和未办理外住手续的学生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九条:对学生的评先评优,入党进行审查和发表意见,对受过通报批评和违纪处分的学生进行“一票”否决的权力。

第二十条:组织完成特殊群体学生的摸底工作,并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备案,提出初步帮扶计划报党总支确定联系人。

三、思想教育进楼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党、团干部要经常深入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建立班主任下班到寝室的制度。

第二十二条: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会,汇报班级宿舍的状况,了解弱势群体的情况,提出帮扶方案和具体的帮扶情况。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进行创造良好的“寝室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进行“寝室文化节”活动。

第二十四条:每年十月份要将特殊群体的学生进行摸底备案,党总支、分团委的领导和老师,班主任与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帮扶关系。

第二十五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党员教育的材料要制作框架在宿舍适当的地方张贴和悬挂。

第二十六条:在楼栋每一层要开辟宣传栏,以便学校和学院有关信息材料的张贴,学院的各项评比、评先、评优和入党等信息都必须在宣传栏张贴和公示。

第二十七条:在学生宿舍开辟学生就业信息专题宣传栏,宣传栏的内容涉及到就业指导、学生就业体会、就业招聘信息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制定学生“养成教育”方案,规范和教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和文明的行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二十九条:利用查寝和干部下寝室谈话的机会教育学生正确利用网络进行学习,杜绝上网打游戏和上黄色网站。

第三十条:利用“示范寝室”“文明寝室”的榜样和典型作用,组织其他寝室成员参观学习,共建美好的楼栋环境。

四、学生会工作进楼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的主要干部和重要部门的部长要在学院成立的楼栋管理委员会任职。

第三十二条:在宿舍成立学生之家,建立会议场所,学生会工作例会在该场所举行,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

第三十三条:分团委、学生会的所有成员按照值班的要求,在C栋103室进行值班,以便及时传达相关信息。

第三十四条:完善每周卫生检查制度,重点解决学生的养成教育和养成问题,对寝室内务和个有权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

第三十五条:协助楼管会进行“文明寝室”标准的制定和“文明寝室”的检查评比工作。

第三十六条:完善晨点制度,对睡懒觉的学生有权督促起床和登记,并在学院《视界》上通报。

第三十七条:开展维权宣传活动,每学期出一期维权墙报在寝室文化专栏张贴,宣传内容为法律及相关内容,维权信息反馈,维权应注意的方式方法等。

第三十八条:协助楼管会进行“文明寝室”标准的制定和“文明寝室”的检查评比活动。

第三十九条:组织开展寝室文化节、学术节活动,建立文明示范寝室,展开寝室文化评比和评优活动。

第四十条:分团委、学生会的干部要及时反馈寝室中不文明的现象,有权制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学院反映,直至提出处理建议。

五、文化建设进楼栋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在学生宿舍开辟文化建设宣传栏,每层制作一快展板,每星期更换一次版面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除安排学生会、分团委、学生党支部各制作一期外,每班轮流制作期数按序号往下排,在本学期轮空的班级在下一学期安排。

第四十三条:文化宣传板面的形式采有用黑板报式样的微缩板,每期更换后要拍照留下资料,并将更换下来的资料进行保留,学期结束时进行总结评比。

第四十四条:在每个学生寝室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引导健康向上的文化,通过宿舍文化节、学术节,文明宿舍评优活动,进一步促进文化建设。

第四十五条:在建立的学生之家进行文化布置,宣染氛围,形成主流和主导性的文化建设。

第四十六条:学院《视界》报出版后要分发到寝室,做到每个寝室有一份,让同学及时了解学院的动态和学生工作开展情况。

六、安全保卫工作进楼栋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每学期在学院文化宣传栏制作一期安知识宣传板,由学生会纪保部负责。

第四十八条:安排学生值班岗,该值班岗由勤工俭学的学生担任,由楼栋管理委员会负责安排。

第四十九条:每楼层建立党员值班岗,由党员骨干组成,在办公室每晚安排一名党员和一名学生参与值班,要求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十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以寝室为单位派成员参加,成绩作为评选“文明寝室”的一项指标。

第五十一条:建立了义务消防队。消防队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并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表演和消防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