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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科的发展,增强我院的学术创新能力,提高我院的学术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我院教研人员团结协作,积极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多出高层次、有原创性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努力创新的教研人才和团队从事开拓性和原创性研究,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 创新团队建设目标

通过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培育一支在相关研究领域能取得重大教学和科研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术队伍。

二、创新团队的申请条件

1.创新团队的教学或科研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或学术研究水平、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学位和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2.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

3.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努力探索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或在相关研究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研究优势。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以3-5人为宜,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倡学科交叉。

4.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学术合作基础。团队成员可由同一系部的人员组成,亦可跨系部组建,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5.创新团队申请人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它团队;团队成员参加团队数至多两个。

三、创新团队申报与审批

1.学院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

2.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由学院确定重大研究领域或重点研究方向,或由创新团队申报人自选研究方向。

3.由申报组建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具体内容包括:(1)创新团队人员构成与学术研究能力;(2)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3)创新团队的研究思路和工作计划

4.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创新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创新团队的申报人进行评审答辩。经评审或答辩后,由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候选创新团队名单。

5.学院审议并最终确定拟资助组建的创新团队名单。

四、创新团队运作与经费资助

1.创新团队是教研人员自愿组织的学术研究团队,不享有任何独立行政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不是团队成员的老师可自主参加自己感兴趣的团队活动。

2.创新团队定期开展读书会、学术沙龙等交流活动。各创新团队每月至少一次、交替开展活动,确保每周至少有一个团队在活动。每次团队活动应有一个明确的主题,团队带头人应至少提前一周在学院OA及各系部邮箱发布通知,以便成员围绕主题开展活动。每次团队活动结束后,应向科研秘书提交团队活动书面报告,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学院OA及各系部邮箱。每次团队活动至少留存一张活动时的照片。

3.各创新团队应积极申报各类教研项目,没有在研项目的成员有义务申报相关项目,直至成功立项。创新团队带头人有义务对青年教师提供教研指导,在申报课题时,应至少吸纳一名有意加盟该课题组且教研方向相近的教师,无论其是否为团队成员。

4.常规的教授论坛和博士论坛不另行活动,教授和博士们可分别与相关的团队带头人取得联系,明确各自报告的时间及主题,并报科研秘书处备案。

5.对获准组建的教学或科研创新团队,学院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6.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分两期下拨。获批后即下拨50%,终期考核合格后再下拨50%。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团队的中期检查及终期考核。对中期检查不合格(未按要求开展任何活动)的团队,追回已下拨的经费;对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创新团队,停发第二期资助经费。所有团队的检查及考核结果将在院内公布。

五、考核标准

1.教学团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合格;除第4、5条外,其余成果必须合作完成):

(1)获一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2)两项省级教学课题结项;

(3)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在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或在一般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

(4)团队成员中有三名获金牌主讲教师称号;

(5)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竞赛(含)三等奖以上奖项一项。

2.科研团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合格;除第5条外,其余成果必须合作完成):

(1)一项国家社科课题立项;

(2)三项省级科研课题结项;

(3)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在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或在一般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五篇;

(4)获两项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5)团队成员中有一名获校科研十强称号。

注:1.以上成果均为团队获批后所取得的成果;

2.教研成果奖以学校教务处及科研处认定的为准;

3.如几项标准分别达到一定的比例,亦视作完成任务;

4.超额完成任务的团队另行奖励。

六、经费分配

根据学校科研处的计分方法,对团队所取得的教研成果按比例予以经费分配。亦可由团队讨论后自行确定分配方案,报科研秘书处备案。